昆明园林绿化局原局长翟建国获刑12年
新快报讯 据《生活新报》报道,“我不上诉了,只要判得比曾华轻,我就服。”9月30日,昆明市第二看守所,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原局长翟建国向其辩护律师明确表示:接受判决,希望自己能够马上开始服刑和改造。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前日正式作出判决,
在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系列案中,这是已经走完一审程序,并公开宣判的第一起。
根据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并由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翟建国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50.24万元人民币。
在法庭审理的辩护阶段,翟建国的辩护律师苏建明提出被告系自首的观点:案发前,翟建国并没有被“双规”,也就是说,有关部门并没掌握到其犯罪的事实。
今年1月23日胡星案发后,翟建国找到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配合对胡星的调查。
记者了解到,这一情节,也成为了翟案被列为“胡星系列案”的唯一理由,根据目前已经公布和查明的情况,翟建国的经济问题与胡星之间并无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