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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在法院内殴打讨薪农民工 庭审被迫延期

发布时间:2017年3月16日  来源: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http://www.tlzsdls.com/

  昨天下午,赵淑红和他的代理人来到大兴区人民法院等待庭审,因被拖欠工资他将公司告上法庭。在法院等候室内,公司法人代表胡某对赵淑红及其代理人进行殴打,双方被带至派出所调解,庭审也随之延期。截至昨晚10点记者发稿时,此案仍在处理中。

  据赵淑红称,昨天下午2点,他和妻子以及代理人张碧飞来到大兴区人民法院等待庭审,在等候室内他看到公司法人代表胡某。“他走到我身边说了两句话,接着就给我一个耳光。”赵淑红称,胡某殴打自己后,他身后的男子又给他一耳光。“当时我就有点晕,差点摔倒。”赵淑红说。张碧飞看到当事人被打,便上前劝说,不料胡某却掐住他的脖子对其施暴。张碧飞称,当时他被掐得难以呼吸,记不清对方说什么,“他好像是说,‘这次又是你,是吧!’”

  随后,法院法警赶到现场,将双方拉开。赵淑红称,此前在劳动仲裁部门,他和张碧飞曾与胡某见面,当时对方态度非常恶劣,未想此次竟然殴打。据多名目击者称,当时等候室有不少人员等待庭审,他们都看到两位男子殴打一位农民工,并对他的代理人施暴。十余分钟后,清源路派出所民警将双方带走,当天的庭审不得不延期。下午5点,赵淑红在北京仁和医院进行诊断发现,左耳外伤,耳廓软组织挫伤,感音神经受损。截至昨晚10点记者发稿时,胡某仍在派出所接受讯问,赵淑红被警方带去做伤情鉴定,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案情

  被告称对方制造伪证

  赵淑红和妻子都是裁缝,在大兴旧宫南小街附近的服装厂打工。赵淑红称,2010年7月,他和妻子在北京三正服装有限公司工作,因厂子效益不好离开,当时两人有一万多元工资未结算。多次索要无果后,他将公司告上法庭。根据大兴区劳动仲裁部门判决,公司应支付两人被拖欠的工资、二倍工资差额、社会保险金等共计近4万元。但在法院强制执行时,公司法人代表胡某却称,赵淑红并非他公司员工,赵向劳动部门提供的上岗证上面的公章是伪造。

  “公章确实是公司盖的,而且我还有当时会计签字的押金条。”赵淑红说,2011年年底,他求助于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张碧飞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2012年3月,劳动仲裁部门根据公安局出具的鉴定结论书撤回此前的判决,鉴定通知书称赵提供的证据上的公章与三正公司的公章不相符,劳动仲裁委员会驳回赵的全部请求。张碧飞认为,公安局出具的鉴定书只有结论,未对鉴定材料、鉴定过程做任何说明,他们认为仲裁委认定事实不清,便再次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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