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经济犯罪资讯

男子被自动感应门夹伤索赔3万获赔260元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0日  来源: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http://www.tlzsdls.com/

顾客陈先生去好美家购物,结果却被失灵的自动感应门夹伤了头部和腰部。为此,他向好美家建材公司索赔医疗费1900元及精神损失抚慰金3.5万元,但是,闵行区法院最终一审判决陈先生仅获赔治疗费和查档费共260元。2007年8月25日傍晚,陈先生至吴中路上的好美家建材公司购物。进入大门时,自动感应门突然失灵将其夹伤。陈先生于11月至消保委投诉,但未获解决,只能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此案可认定好美家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关于赔偿的金额,当日陈先生持验伤通知验伤、就诊的费用为220元,应由好美家承担。至于陈先生治疗手部的费用和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不予支持。(谢磊 通讯员 杨克元)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法律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48148148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