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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股东名册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5日  来源: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http://www.tlzsdls.com/

  昨天,北大科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上海银聚等八家公司对此次股东大会质疑的联合声明同时见报,公司第一大股东颐合丰业和上海银聚等其他8家股东的矛盾已然公开,双方争执的焦点集中在股东参会资格的确认问题。
  在颐合丰业方面提供的大连市公证处的公证书中,公证员只证明参加会议的股东只有一人,代表股份5200万股,代表资格合格,对其他几家的参会要求未做表述。在法律意见书中,律师的表述为其余几家单位及相关人士未按《公告》提交有效持股证明等原件材料,因此判定不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主体资格。而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关于参加会议的登记方法,只要求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登记。记者会后在被拒绝参会的上海银聚公司董事长程勇处看到了上海方面5家公司的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及委托单位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程勇表示能提供的原件都已被滞留,关于不符合《公告》要求不知如何谈起。
  据具有多年证券从业经历的律师介绍,每家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前,主持会议的一方均要从证券登记公司取得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以此做为判断股东参会资格的标准。当一些远离上海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的法人股股东无法在股权登记日当天取得股权登记原件时,凭股东名册和股东卡号码即可判明股东身份真伪。然而据记者了解,主持会议的颐合丰业手中并没有股东名册,那么,他们凭什么评判其他股东是否具有参会资格呢。
  记者在程勇处了解到,在会议当天,颐合丰业方面根本没有将自己提供的股东证明文件与股东名册进行过对照,就判定其所代表的股份不具备参会资格。记者又向当天主持会议的辛念军了解情况,辛念军承认,那一天他们手中确实没有股东名册。那么,作为会议主持方,颐合丰业如何判断股东材料的真伪呢?辛念军解释到,这只能寄希望于股东提供的材料能够真实可*。另外,辛念军还强调,由股东自己提供证明材料是股东的义务。对此回答,记者不禁愕然。这样召开的的股东大会其法律效力不知如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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