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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委会集体学习民诉法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3日  来源: 内蒙古通辽大律师     http://www.tlzsdls.com/

  最高检检委会集体学习民诉法

  曹建明要求切实履行好民行检察监督职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9月20日在京举行第十次集体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学习并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刻认识民诉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增强贯彻落实修改后民诉法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民行检察监督职责。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应邀作“民事诉讼法的根本任务和指导思想”专题讲座。

  曹建明主持集体学习时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和最高检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分析修改后民诉法对民行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挑战,及时研判贯彻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要根据修改后民诉法,梳理出需要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组织力量加强理论和实务研究。

  曹建明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从理念、制度、保障等各方面,抓紧做好修改后民诉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修改后民诉法与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最高检关于民行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第二次民行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贯彻落实好修改后民诉法打下坚实基础。

  一要自觉更新和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平等原则,尊重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的处分权;正确处理加强法律监督与维护裁判稳定性的关系,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监督与支持并举。二要抓紧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按照修改后民诉法要求,清理、修改和完善有关司法解释和执法规范,确保修改后民诉法在检察环节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三要切实做好执法保障工作,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及时解决人、财、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修改后民诉法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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